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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欲法在心理治疗中的应用

                                                张伯华山    东中医药大学

    “从”即顺从、适应、遵循。从欲法取中医“从治”之意,也可称为顺欲法。其名称直接取自《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1],其本义乃顺势利导。《灵枢·师传》曰:“顺者,非独阴阳脉之逆顺也,百姓人民皆欲顺其志”[2],此处明确指出所从者,不仅是“身”,还包括“志”。“身”乃阴阳脉气代表的生理病理规律,属于人的生物属性范畴;“志”乃意愿、欲求,属于人的社会属性范畴。医生治病不仅要顺从人的生物规律,也要顾及患者意愿欲求,顺应心理规律。《荀子·修身》解释“顺”为“以善和人者谓之顺”[3]。

一、从欲法内容

   (一)从其所欲

    从其所欲指顺从患者所欲(意愿)。“所欲”有显欲与潜欲之分,显欲即当事人当前意识到的欲求,潜欲即不在当前意识中的潜在欲求。显欲既可为真,也可为假。显欲的真假与当事人的阅历、个性、认知等因素有关。有些当事人如外向者、生活阅历浅者一般显欲为真,通过强烈情绪状态表现的欲求与内在真实动机一致,此显欲为真。个性朴实者显欲一般为真。有些当事人心理阻抗严重,如社会赞许倾向重(爱面子)者、把自己的欲求理解为“丢人”者,其过重的心理防御机制掩饰了真实内在动机,其显欲为假。显欲的真假,当事人有时未必能知。治疗初期尚未把握当事人的潜欲,从其所欲主要指从其显欲,这是在当事人意识层面展开的心理操作。从其潜欲须先解读当事人潜欲的多层含义,确定本质的那种潜欲,使患者有所意识,然后在意识层面进行心理操作。一般从其所欲是手段,顺势利导是目的。

   (二)从其道

   “从其道”指顺应某种心身规律。治疗师利用某种规律,设置某种条件,使当事人病态心理的矫正按一定规律(程序)发展。表面看这是在当事人意识层面的操作,但真正发生作用是在其潜意识层面。《素问·上古天真论》称其为“和于道”[4],前者乃合于人身之道,后者乃合于人心之道,即合于心理活动规律。心理治疗合于“道”,可获事半功倍之效,如《孙膑兵法·奇正》“行水得其性,漂石折舟;用民得其性,则令行如流。”

   (三)心理反佐

    心理反佐法指在某些方面顺应当事人意愿,给予适度心理满足,以辅助主导心理治疗的方法。此法的提出受中药服用反佐法启示。中药服用反佐法即热(寒)病内盛,服用凉(热)药时,患者出现呕吐,格拒凉(热)药,此现象似乎热(寒)病蕴寒(热),为使药物顺利服入,在凉(热)药中少佐热(凉)药。心理阻抗严重时,会出现“拒医”现象,为减轻阻抗,获得患者接纳,并切入其症结,须采取心理反佐法。心理反佐法形式多样,治疗初期凡能使患者感受到一定效果,能使其产生良好心理体验,并能引导治疗深入的方法都可作为反佐法使用。心理治疗早期,如焦虑、抑郁等症状严重者,佐以少量用药;紧张型障碍者给予松弛治疗之类,使心身紧张得到暂时缓解。也即治疗过程中以容易接受的策略应对患者心理阻抗。诸如此类,都可辅助心理治疗切入、深入,皆可起到心理反佐作用。心理反佐法与急则治其标有相似之处,但二者之不同在于前者旨在辅助主导治疗,后者却旨在缓急。

二、从欲法适应症

    适用于欲求受挫并存心理阻抗者。心理阻抗有外显与内隐之分。外显者如患者对心理治疗明确质疑、否定,或与治疗师辩论。内隐性阻抗多半是表面现象与真实动机不一致,其表面现象如社会赞许倾向等,实为对真实动机的掩盖。使用从治法随其所欲,就象药物服用的反佐法那样,避其所恶,因势利导,以符合患者所欲者包装于外,掩护着有效却一时为患者难以接受的治疗法。

    适用于自我克制强烈者。当事人欲求强烈而明显,同时自我克制也十分强烈。此类患者欲求受到压制,非外力所为,而是来自个体内部的自我压制,多半与当事人的某种认知障碍有关。对此适用从欲法。如强迫洗手患者师某,认为洗手是丢人的病态行为,既有强烈洗手欲,同时伴存强烈控制欲,这种心理冲突使她极为痛苦。通过认知调整,从其所欲,使其逐渐接受“觉得脏就洗手是合乎逻辑的正常行为,洗手次数的多少不过是个体差异罢了”,之后自觉痛苦(主观感受)得到减轻。

   适用于欲求受挫情绪反应激烈者。当事人情绪障碍强烈且泛化时,无法实施交互抑制的正治法,需满足当事人当前欲求(显欲),但这仅是治疗的表面现象,或说是治本的外在包装,此时从其所欲可起缓急作用。此类患者多见发泄般倾诉,尽管其认知明显有偏,但治疗师仍从其所欲尽其倾诉。通过发泄内心郁怒缓解内在压抑,不失为一种有效选择。

三、实施

   (一)评估患者所欲

   1.显欲

    显欲是意识层面的欲求,可从当前心理冲突中显现。评估当事人显欲须注意其形式、种类、特征。显欲有“欲”与“不欲”两种基本形式,“欲”是要求接近所欲之物,“不欲”则是要求回避所欲之物。有些显欲较为荒谬,一般人难以理解与接受。大多显欲是潜欲的外在象征。人的欲求种类多样,有物质性的、精神性的;有生物性的、社会性的;有稳固的,不稳固的。有当前可意识的,有经启发可忆起的。具体如个人发展的、感情的、权力地位的、经济的、健康的、道德的、悖德的等等欲求,可以说无所不有。其中有些可从、有些可避、有些可抑。此外人的欲求会带有年龄、性别、职业等特征,所以评估中须注意识别显欲的形式、种类、特征。

   2.潜欲

    不能止于显欲的评估,尚须识别其潜隐含义。潜欲隐藏在显欲的深层,当事人的显欲往往仅是潜欲的外在包装,须透过显欲深入分析才可知。如患者张某,男,24岁,因失恋而变得懒散、颓废、失眠、焦虑,其显欲是急需填补感情空虚,这在他的心理冲突(我付出这么大却得不到感情回报)中可直接显露,但其潜欲是自我价值感丧失而急欲重新找回。

   3.主欲

    当事人当前可能有多种欲求,其中有一种反应最强烈,可视为主要欲求。如陈某,女,34岁,焦虑、易激动哭泣、有幻觉、舌质红、苔黄腻、脉细弦数,因感情问题对生活产生厌倦,说看不到自己生活的意义,既留恋与男友的亲密感情,又想与丈夫平稳生活而不影响孩子。分析其当前欲求,包括与男友维持适度联系、与丈夫和平共处、养育好孩子、调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以便摆脱窘境,其中最为强烈的主欲求是与男友维持适度联系。对此,从其欲是为了导欲。

   4.他欲

    当事人在主要欲求的同时,还存在其他的欲求。可能是主欲求之外的其他并不强烈的有关欲求,或是与心理冲突无关的可利用的其他欲求。

    评估当事人所欲不仅要识别其欲求的各种类型,还要搞清各种欲求之间的关系及关系密切的程度。

   (二)评估当事人所欲的超现实性

    当事人的欲求对象有指向自身或指向环境的不同。前者是对自身现状不满而产生超自身现状的欲求,后者是对环境不满而产生超环境现实的欲求。这表明人之欲求有超现实的特征。超现实的显欲,根据治疗师理解可释读出若干潜义,每一种潜义都可视为一种欲求,但总归要围绕一种更本质的欲求。评估内容包括显欲、潜欲的诸含义超现实的程度;对患者的作用,包括引发精神痛苦的作用,与精神满足的作用,以及当事人的承受力。

   (三)对策

    治疗师的态度可视为引起患者某种心理效应的方法,如果治疗师对患者痛苦无条件关注、重视、同情,患者便可感到安慰、信赖、得到了支持,其心理效应为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感。

    倾听也是一种引发患者向好心理效应的常用方法。认真倾听,不打断患者倾诉,并不失时机地启发、引导患者不中断倾诉,便是治疗师应当采取的作法。这样做不但可表达治疗师关注的态度取向,而且可使患者疏泄郁闷情绪,缓解压力,放松心情,获得一定心理满足感。

    给予有根据的肯定、保证、鼓励,也是从其所欲的一种策略。欲求受挫皆会有轻重不同的失败感,如果患者心理脆弱,或心理发展不成熟,或平时就缺乏自我价值感,依赖性较强,则加重其失败体验,也加重其自卑、无助感,适时地、有根据地支持,正是患者所需要。

    关注、倾听、保证、鼓励、支持等作法可先期缓解患者精神痛苦。对有较强自控感倾向的患者可作为稳定的治疗方法,持续应用。但若作为心理反佐法使用,只能用于治疗前期,因为心理反佐是将治疗师的关注、倾听、保证等作法作为“药引子”使用,一旦引发起患者信任、接受等心理效应,便应抓住时机使用“主药”——引导有利于心身健康的欲求,改变非理性欲求。

   在上述心理调理之后,治疗师采取的策略便是使患者选择一个适度的欲求目标,也即使当事人从分析自己欲求的诸含义中选择其中之— —— 既超现实,又距离现实不太远的一种欲求目标。因为,现实对于当事人欲求有制约作用,可使其精神痛苦;以超现实目标为内容的欲求有两方面作用,一方面给人希望以缓解现实精神痛苦,另一方面因其现实中不存在,尚难满足当事人需求,或追求过程的艰难而带来精神痛苦。从欲疗法本义在于缓解当事人精神痛苦。所以使当事人服从现实或过度超现实,皆无助于当事人。如果助当事人选一既超现实,又离现实不太远的欲求目标,俗称“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则可两全其美。

   从欲法是以治疗患者心身障碍为目的的对患者心理需求的满足。可实现这种作用的方法灵活多变,无须设固定程式。

四、注意事项

    使用从欲法须注意患者个性,做到因人而异。治疗初期,对当事人潜欲尚不理解,只能在其意识层面对其显欲进行操作,此时应视当事人个性灵活运用从欲法。一般而言个性不同欲求也有异,自尊者欲得到他人尊重,独立者有时将他人肯定视为廉价,自我中心者欲他人服从关注,依赖性强者欲他人支持,诸如此类,均须在从欲治疗中注意。

    此外,从欲法使用过度可使患者形成依赖,或加重其环境适应困难,这也须在具体应用中予以注意。一旦当事人找到并巩固了适合自己的欲求目标,或有了自我成长的能力,便可换用其他方法。

 

参考文献

   1.山东中医学院、河北医学院校释:黄帝内经素问校释(上),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84

   2.河北医学院校释:灵枢经校释(上),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488

   3.杨倞(唐)注,耿芸标校:荀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9

   4.山东中医学院、河北医学院校释:黄帝内经素问校释(上),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