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根据“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 方案和培训大纲的有关要求,我司将在三年研修期间,举办“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系列培训讲座。经研究,第十期培训讲座以“肿瘤等疾病的中医辨治”为主题,定于8月上旬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全国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等。
二、授课老师及授课内容:(见附件1)。
三、培训班列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授予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8学分。请参加过前九期培训的学员携带本人《学分证书》,其他学员请携带照片一张。
四、培训时间:2006年8月3~6日,2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辽宁沈阳沈阳军区金城宾馆。
六、报到地点、联系方式:辽宁沈阳沈阳军区金城宾馆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
电话:024-23168888转总台,024-23083868
乘车路线:
1、沈阳站乘216路,西塔站下车;
2、沈阳北站乘216路,西塔站下车;
3、乘出租车起价钱(3公里之内)。
七、培训班会务委托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承办,参加培训学员请于7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寄至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 系 人:于 睿 吕 静
联系电话:024-86901411
传 真:024-26900193
邮寄地址: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邮 编:110032
八、学员培训费600元,食宿差旅及培训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教育处联系人:张峘宇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请各省将此通知转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单位或本人、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单位确保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十期培训班授课表;2、回执
抄送:北京二十一世纪环球中医药网络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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